今日上午,集团公司举行工资集体合同签订仪式,企业方代表集团公司总经理、党委副书记陈文山与职工方代表集团公司工会主席陈文双签署了《工资集体协商专项合同》、《集体合同》。
签字仪式上,集团公司工会常务副主席杨金简要介绍了《工资集体协商专项合同》、《集体合同》的签订对保护员工的合法利益的意义以及员工应尽的义务。
据介绍,去年11月下旬,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《云南省企业工会条例》,该规定自今年5月1日起实施,《条例》规定:企业工会代表职工就劳动报酬、工作时间、休息休假、劳动安全卫生、保险福利、职工教育培训、女职工权益保护等事项与企业平等协商,签订集体合同;企业工会有权代表职工向企业提出平等协商,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要求。
集团公司副总经理王晓方,党委委员、党委工作部部长陈发强出席签字仪式。
企业方代表与职工方代表进行座谈
陈文山与陈文双代表双方签字

